商务部:加大对商贸领域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
    2008-09-04    记者:雷敏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按照新发布的商务部“三定”方案,原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划入该部,为此商务部新组建了市场秩序司。在该司的职责表述中,“推进商贸领域行政执法”首次被明确提出。有关专家认为,这意味着商务部今后将加大对商贸领域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
  新增设的市场秩序司负责人向欣3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商务部不久前在北京、重庆、湖南、广东、广西等地进行的调研显示,目前商贸领域尤其是内贸领域已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如《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洗染业管理办法》等,但一些地方存在落实不到位、执法力度不一的情况。今后,商务部将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记者了解到,原全国整规办撤销后,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将继续以部际联席会议的方式牵头协调各部门工作,除此之外,新设立的市场秩序司的主要职责还有:牵头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工作,推进商贸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促进公平交易和有序竞争。
  “我们将探索、推动各地商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交流,同时探求与工商、质检、公安等相关部门协作执法的新机制。”向欣说。
  相关稿件
· 商务部:国内铁矿石价格大幅下降 2008-09-03
· 商务部部分下放外商投资审批权 2008-09-03
· 商务部:部署“适度包装节约资源”行动 2008-08-29
· 美商务部数据:美国经济第二季度增长3.3% 2008-08-29
· 商务部:前七个月外包工程营业额增近五成 2008-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