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特效药"盯上老年人7年骗取百万元
    2008-09-01    本报记者:孟昭丽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一诈骗团伙在福建泉州以卖“特效药”为名,七年里骗取了老年人上百万的钱财。泉州鲤城警方在破案后提醒广大市民,这种诈骗手段低成本、低风险但高回报,容易复制,市民要增加防范意识以免上当受骗。

  子虚乌有却骗取上百万钱财

  警方初步查明,从7年前开始,该团伙六七个人以分分合合的形式,在泉州市区及周边地区实施诈骗,诈骗金额高达上百万元。
  记者了解到该团伙诈骗一老人的过程:骗子A向一老年男子问路:“要找粮食局一位老领导买特效药。”老人带着骗子A来到粮食局门口,而骗子B假装从粮食局走出来问他们找谁,自称是粮食局的人,并称“老领导已经退休”。骗子A便向骗子B哀求说要找这位老领导买医药材料和抗癌素,这时骗子B“同情”地说:“看你是外地人,就带你们去吧。”骗子A表示让老人和骗子B一起走,将给他50元酬谢。
  路上,骗子B打电话到“老领导”家里,接电话的骗子C称自己是其家属并称“老领导不在,有什么事跟我讲”。骗子B当着受害人的面把事情向骗子C复述了一遍,一阵“表演”过后,骗子C同意卖药。于是,骗子B和受害人来到骗子C事先找好的某住处看“样品”,看完样品后,骗子C称可以便宜点卖药,但必须是现金交易。这时,骗子B就向受害人献计:两人一起购买这批药品然后转卖给“外地人”,可以赚取高额差价。而当受害老人把25000元现金交到骗子手中后,骗子B和骗子A随即“蒸发”。

  老年人成为骗子的“猎物”

  泉州鲤城公安分局刑侦市区中队副中队长吴曙明介绍说,报案的都是老年人,被骗的金额在几千元乃至十几万元。老年人善良、热心,更容易上当受骗,因此他们往往成了骗子的“猎物”。
  吴曙明揭露诈骗团伙行骗招数:第一步,和老人家套近乎,盘问其家底。这些骗子主要出现在市区学校、菜市场、医院等老人比较集中的地段。他们主动和老人家搭讪,利用老人家的善良、容易相信他人的特点,详细盘问其家里的情况,然后确定骗取的金额和手段。
  第二步:诈骗团伙分工明确后,诱使老人家掏钱。诈骗团伙内部分工非常明确,有负责聊天的角色,负责偶遇的角色,负责买药和兜售药品的角色,甚至有外围查岗放哨提防警方介入的角色。他们的作案手段也在不断更新,在不同地点、针对不同的老人采取不同的骗术,最终将老人家的钱骗到手之后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其实在整个过程中,“特效药”子虚乌有,受害人只是看到所谓的“样品”而已。 

  老人在购买使用药品时要“四注意”

  吴曙明建议,老人家避免上当受骗要把握好两个要点:一是在和陌生人接触的时候,不要轻易说出家里的隐私;二是把钱交付对方的时候一定要清楚对方的身份,否则骗子一旦消失,钱财将无从追回。
  其实,社会上一些骗子利用所谓“特效药”欺骗老人的手段形形色色,近年来利用“免费体检”“健康讲座”“免费送药”等作为幌子来销售假药的案件时有发生。为此,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老人家在购买、使用药品时做到“四注意”:
  不轻信他人的介绍甚至是广告宣传。现在医药广告中占较大比例的是违法违规广告,宣传时任意夸大疗效,误导消费。
  购买使用药品时,务必到正规的药店、医院,千万不要贪图便宜在街头或集贸市场购买。
  购买药品时要做到“四看”:看药品外包装上的批准文号,选择有“国药准字号”的药品;看生产批号,没有生产批号的药品不要购买;看药品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没有标注有效期或已过期的药品不要购买;看生产厂家,注意选择知名品牌厂家生产的药品。
  购买处方药要凭医师处方到药店购买,防止药不对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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