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村中小学只收住宿生住宿费
    2008-08-27    记者:李丽静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今后该省农村中小学只收住宿生住宿费,违反有关规定乱收费的,责令退还所有费用,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9月1日之前,河南省教育厅将向各中小学校长免费发放《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校长应知应会卡》,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让广大农村中小学校长进一步准确掌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08年,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为:每生每年农村小学230元、初中375元;县镇小学245元、初中390元。分春、秋两个学期下达。2009年按国家规定新标准执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用小学每人每天2元,初中每人每天3元,每年按250天计算。目前学校收费只能收住宿生住宿费。
  相关稿件
· 上海:奥运精神推进中小学体育 2008-06-11
· 山东邮政竞标教材 两年为中小学生减负1.3亿 2008-04-28
· 教育部财政部保监会推行中小学校方责任险 2008-04-16
· “公开竞标”能否打破中小学教材发行垄断 2008-04-07
· 欧洲中小学生奥运营 2008-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