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未批先用"成土地违法案件主要形式
    2008-08-27    记者:王松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记者从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有关部门了解到,在1至7月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行为中,这个省未经批准占用土地案件有460件,占全省土地违法案件总数的91.45%,“未批先用”成为土地违法案件的主要表现形式。
  据了解,截至7月底,黑龙江省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503件,涉及土地面积696.02公顷(其中耕地98.74公顷)。
  据黑龙江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局长穆惠新介绍,发生“未批先用”违法用地行为,一方面有用地者守法意识淡薄的主观原因,另一方面是有追求经济快速发展、急于让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的政府主导原因,各地自行设立的新的工业园区大都存在着“未批先用”违法用地问题,同时也存在着土地审批程序繁琐、审批周期过长和一些建设用地项目的不确定性等因素,以及黑龙江省地处寒温带、有效施工期短,建设单位为抢进度而先期开工的客观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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