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30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0日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宣布河北、山西、内蒙古、海南、贵州、宁夏、新疆7省(区)未能完成2007年节能目标,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山东6省(市)超额完成,吉林等14个省(区、市)完成节能目标。 公告指出,根据有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7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其中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山东6省(市)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吉林、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14个省(区、市)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黑龙江、江西、河南3省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河北、山西、内蒙古、海南、贵州、宁夏、新疆7省(区)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日前表示,30个省级政府去年节能情况的考核报告结果经国务院批准后,将作为组织部门综合考核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实行节能目标问责制。 据解振华介绍,过去两年,全国节能指标仅完成了1/4,今后三年每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幅需要达到5%以上,才能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相当艰巨。发展改革委在最近开展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中发现,有一些地方目前仍存在着“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协调不得力、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