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铁路运输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确保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顺利举办,根据相关规定,铁道部、公安部决定,在2008年7月20日至9月20日期间,对乘坐火车旅客携带物品和通过铁路托运行包实行安全检查。菜刀、餐刀、大型水果刀、工艺品刀、剪刀、钢(铁)锉、斧子、锤子等利器、钝器,均不准随身携带,应一律放入行李中托运。
《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