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哈尔滨7月24日电
记者从23日在此间结束的国务院法制办依法行政理论研讨会上获悉,自2007年以来,我国共有92件行政法规和1898部规章被废止或宣布失效。 200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向各部门、各地区印发通知,部署全面清理行政法规、规章工作。据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副司长江凌介绍,在清理的行政法规中,已被新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代替,宣布废止的行政法规有49件。试用期已过或调整对象已消失,事实上不再实施,宣布失效的行政法规有43件。还有88件行政法规正在进行修改。 同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49个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有规章制定权的55个国务院部门,对12695部规章进行了清理。截至2008年4月底,有1898部规章被废止或宣布失效,有330部规章进行了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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