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林改第一省”辽宁重现数百野生黑熊
    2008-07-15    本报记者:任鹏飞    来源:经济参考报
  “山还是那座山,可那是我的山;林不再没人管,我是永久的护林员。”盛夏时节,这句林改后的顺口溜,在辽宁广为流传,道出了集体林权改革后广大林农的心声。
  据辽宁省林业厅最新统计,作为我国长江以北地区第一个进行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省份,截至6月30日,辽宁省林地确权到户面积达7500余万亩,超过应完成总数的93%,超过400万户、1300余万名农民从林改中受益。 
  辽宁省林业厅新闻发言人王海涛说,辽宁有集体所有制林地8900多万亩,占林业总用地面积的86%。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林区群众对护林、防火、防虫漠不关心,局部地区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现象屡禁不止,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林业资源保护的社会成本逐年加大。
  为此,辽宁省决定2005年3月起,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八个月后改革在全省推开。辽宁的林改十分彻底,除特殊地区的公益林外,全省8000多万亩集体所有制林地、林木均列入林改。辽宁林改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一是“均山”,直接分林到户;二是“均利”,把山林转让的收益分给农民。三年来,林改地区普遍实现“民富、林兴、生态好转”的三赢局面。
  在较早进行林改的本溪市,2007年农民人均收入来自林业的比例已经超过60%,达2500多元。谈到林改成效,本溪市副市长刘向阳深有感触:“现在群众真拿林子当回事了,有桌子大空地儿都栽上树。”林改过后,林农开始自发上山护林防火,制止乱埋、滥葬、乱采。本溪满族自治县兰河峪乡南坊村,以前是林业案件的高发区,林改后没发生一起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三年来,辽宁林区的生态环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保护,数百野生黑熊重现辽东山区。 
  在辽宁采访林权改革,各级干部提到最多的就是法律和政策:《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森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等等。本溪17个林改试点村涉及91个村民组的2.36万人,群众的满意度达到98%,没有一起因林改而上访的。王海涛说:“这次改革,不是政府在操作而是村里在操作,村民代表大会全权负责。改革坚持了‘因林因地制宜、因村因组施策’,以前护林是少数人看着多数人,现在反过来了。”  
  分林到户后,林业部门并没有撒手不管。宽甸满族自治县林业局积极帮助四平村组建家庭合作林场,提高他们林地经营的规模,帮助他们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批复抚育指标。四平村林改后,广大农民有了发家致富的第二块责任田。2007年全村人均收入3967元,其中来自林业的收入2485元,比2005年增加1000元。在四平村村部,记者看到了全村林业产业发展规划:从今年到2010年,村里林下参、细辛等林下产业每项每年都要新增200亩至500亩。计划到2010年,全村人均收入比2005年翻一番。 
  林改同样使距离川里村100多公里以外的海城市岔沟镇农民增添了致富的信心,岔沟镇刘家村的村民刘刚,就在自家的林地里因地制宜地搞起了林下产业。刘刚指着一片刚栽的林木告诉记者:“原来这是一片荒山,分林到户后,我把它改造成经济林,平的地方栽南国梨树;有坡度的地方种榛子。”集体林改制之后,岔沟镇将林业产权像土地承包权一样,放权到户,把林业发展与农民的切身利益紧密联系起来。 
  确权到户是林权改革的第一步,建立现代林业才是最终目标。目前,辽宁正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在抚顺市的100个村进行现代林业试点,省政府设立专项资金,采取财政补助和贴息等办法,扶持山区林农和林业综合服务中心等各类经济组织,确保农民从林改中获得更多、更稳定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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