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商务部外资司相关负责人确认,商务部准备下放外商直接投资内地房地产项目的备案权,初步拟下放至省级商务部门。虽然备案制度没有强制性要求不批准,但是外商投资房地产项目备案批准时间往往很长,对于一些房地产过热特征明显的地区,备案获准的可能性很小。 2008年以来,北京、上海等重点地区的项目公司申请获批的时间与其它地区相比要长很多,这也反映出了政策的导向性,商务部备案工作也在有意引导外资向房地产市场刚起步的地区去投资。与此同时,对于商务部此次下放备案权还有另外一个说法,即按照行政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国家将缩小审批和备案的范围,扩大企业自主权。 有关人士认为,此次外商投资房地产项目备案权下放只是形式的改变,对外商投资房地产的限制,仍会执行原有的政策文件,控制外商投资房地产的政策风向不会变。有关监管部门在使用外资投资房地产上,还是采取安全第一的态度。对于进入的外资,区分地区和类别,加以政策引导,尽量避免热钱进入和外资群进群出。但是,在目前的限制政策下,很多外资采取曲线进入中国的形式投资房地产。有关部门急需寻求一种新的调控办法,而下放备案权或许正是新政策出台的“预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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