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与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部分产品不涨价
    2008-06-23    记者:岳德亮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华社杭州6月22日电 针对6月20日零时起的成品油调价,浙江省物价局日前发出通知,与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陆客运)、出租车、液化气、天然气价格一律不作调整。
  同时,要求各地根据油运价格联动机制和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综合考虑市场供求情况和承受能力,从严制定公路客运价格调整方案。对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路货运和水运价格,各地要加强监测,防止不合理涨价。
  同时,继续加大减免政府规费、减轻经营者不合理负担的工作力度。对整车运输的蔬菜、生猪等鲜活农产品的过路过桥费一律予以免除。
  据了解,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浙江对种粮农民影响将通过增加综合直补标准予以补偿。对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陆客运)、出租车增加的支出,以及对林业、渔业(含远洋渔业)、城市公交成本的增长,将由财政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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