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地震灾区转出伤员平均每人补助2.8万元
    2008-06-06    记者:周婷玉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北京6月5日电 记者5日获悉,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已明确收治四川地震灾区伤病人员经费补助政策,对各省安排收治灾区伤员的医院,按接收伤员数量,将平均每人给予2.8万元医疗费用补助。
  据介绍,灾区伤员救治补助额度的确定是根据四川灾区前期伤员住院治疗的平均费用和转送人员伤病治疗需要测算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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