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提醒:两招确保拥有良好个人信用记录
    2008-06-05    记者:姜涛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华社南京6月4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集中统一的个人信用数据库已经收录了近6万名自然人的信息并为他们建立了信用档案。目前,该数据库已经覆盖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各级信贷营业网点。那么,个人该如何确保自己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呢?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征信管理处副处长赵淑云有两招“秘诀”传授。
  秘诀一:爱护自己身份,维护信用记录。据赵淑云介绍,银行在评价个人的信用时,依据的是个人过去的信用行为记录,所以,个人的信用状况最终由个人过去的信用行为决定。要维护好自己的良好信用记录,必须爱护自己的身份,如不能将自己的个人身份证借给他人使用,防止个人身份被盗用;要注意养成良好的信用交易习惯,按时履约还款。
  秘诀二:随时留意还款日期,避免产生负面记录。赵淑云提醒,在日常生活中,个人发生信用交易后,应随时留意还款日期,加强与金融机构信贷员等业务人员的联系,按时归还贷款本息或者信用卡透支额;同时在信用卡、手机号等停用时,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停用或者注销手续,避免有关费用出现逾期记录。
  赵淑云同时提醒,如果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已经存在负面记录,那么个人应努力避免出现新的负面记录,尽快重新建立个人守信的信用记录。因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判断个人信用状况时,着重考察个人近期的信贷交易情况。如果个人偶尔出现逾期还款,但此后都是按时、足额还款,这足以证明个人的信用状况出现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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