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2008-05-28 本报记者:潘莹 刘宏鹏 贺占军 来源:经济参考报 |
|
|
|
乌鲁木齐市容。新华社记者 贺占军
摄 | 新疆是全国最后一个实行房改政策的省区,2006年之前,多数地方仍没有完全停止福利分房,一些地区和单位采用“集资”建房等方式实行变相福利分房。正是因为这种非市场化的供房机制长期存在,造成新疆房地产业起步晚,多年来发展一直较为缓慢。 自治区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显示,从2001年至2005年,乌鲁木齐市住宅平均销售价格由1771元/平方米上涨为1925元/平方米,年均上涨2.1%,是近年来全国省会城市中房价涨幅最低的。 自治区统计局投资处处长冯力说,从2006年开始,新疆基本停止福利分房,由于新疆机关、事业单位所占比重较大,这部分消费者的需求在房改政策到位后大量涌向市场,直接造成市场需求呈旺盛之势。 乌鲁木齐市房产管理局拆迁办行政办公室主任夏文革说,近几年来,随着乌鲁木齐城市建设发展进程加快,一些拆迁户提出的征地补偿费用也水涨船高。2003年,乌鲁木齐一家房产商在征用市中心小十字路段100多户居民房屋时,这些居民提出的补偿标准为4000元/平方米,到2004年,又一家房产商在征用同样地段其他40多户居民房屋时,双方谈拢的补偿标准是6000元/平方米,去年和今年更高。 “乌鲁木齐市中心地段这么高的补偿标准相对来说在全国省会城市中都是排在前列的”,夏文革说,结果造成拆迁户互相攀比,要价越来越高,近期,在乌鲁木齐广场地段,被一家开发商看中的土地上居民提出的征地补偿费居然高达15000元/平方米,双方正为此僵持不下。 乌鲁木齐一家著名房地产公司,近期在它的一个楼盘广告中声明:每月1日和16日,房价每平方米上涨10元。房地产商的炒作,让乌鲁木齐大街小巷充斥着房价不断上涨的暗示。 配合这种炒作,一些房地产商捂盘惜售、囤积房源,造成房子“供不应求”。乌鲁木齐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透露,去年1月至9月,乌鲁木齐可预售的新建商品房是409余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67.2%,其中住宅占到345余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303%,但实际销售还不足可预售住宅的一半,仅为115余万平方米。 消费者“买涨不买落”的心理,被房地产商充分利用,导致非正常消费需求增多。“一些有能力的家庭,甚至为还在上小学的娃娃买了房子。” 实际上,乌鲁木齐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表示,市政府从去年开始加大商品住宅开发量,今年计划建设各类住房600万平方米,所以,乌鲁木齐房源是充足的。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