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5月25日电
浙江省政府日前明确给出了投资项目开工建设的必备条件,各类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必须要过八道“门槛”。 这些条件包括: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已经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规划区内的项目选址和布局符合城乡规划,并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依法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并已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取得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其中,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投资项目,应当依法以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已经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的规定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年综合耗能超过3000吨标准煤或年用电量3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已经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已经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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