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字号”、“消字号”、“妆字号”……近年来,随着我国对药品生产监管力度不断强化,越来越多没有获得“国药准字”批号的非药产品开始借助这些非药产品的批号“曲线上市”。 记者近日在四川、福建两地采访时了解到,在基层社区、农村的一些药店,有的非药产品通过“拷贝”相关药品的外包装、标签说明等明显药品标识而“走”上药柜,成为药店向患者推销的“首选”。 “疑似药品”的存在,不仅直接危害市民身体健康,还挫伤了制药企业推进医药科研的积极性。然而,提及对此类产品的整治和监管,药监、卫生执法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却不断地喊“难、难、难。”
“疑似”药品药店“乐”销
目前,四川、福建两地药店所销售的“疑似”药品主要有滴眼液、女性卫生洗液等产品,其批准文号主要为“陕食药监健用字”、“豫卫健证字”和“湘卫消证字”等。此类商品大多是由一些省级药监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批准生产,因销售价格较低、利润较高而成为部分药店工作人员推销的“首选”。 成都市“五大花园”是当地最早修建的商品房小区,目前已成为当地人口最为密集的一个社区。记者日前来到“五大花园”附近的一家药店选购滴眼液,工作人员立即拿出一瓶“精灵眼滴眼液”,并称这是目前这家药店里卖得最好的一款滴眼液,不仅价格便宜,而且使用效果比其他一些产品也要好得多。 记者在“精灵眼滴眼液”的产品外包装盒上看到:“功能主治:充分补充眼部营养,消除眼睛干涩、缓解眼睛疲劳;用于急慢性结膜炎、病毒性结膜炎及青少年假性近视人群的康复”,但批准文号却是“豫卫消备字”。当记者问及这是药品还是消毒剂时,工作人员立即回答:“其实效果都是一样的,但如果你想买药品,可以买‘润洁’。” “疑似”药品被充当成药品销售的现象在乡镇基层药店更为普遍。记者日前在福建省南平市峡阳镇一家药店选购皮炎平软膏时,药店老板拿出了一支批准文号为“豫卫健证字”的“666皮炎平”软膏,其外包装与国药“999皮炎平”极其类似,上面还注明“抗炎、抗过敏及湿疹”。更有意思的是,产品外包装上还写着“专利包装、仿冒必究”。 四川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制药企业负责人介绍说,准入门槛较低、审批周期较短、审批通过后再对外包装进行私自修改,已成为部分制药企业“新药曲线上市”的“快捷方式”。此类产品在包装上和使用说明上不太规范,容易误导消费者,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但因为这些产品的生产企业本身也是制药企业,大大提高了产品的迷惑性。
国药“上柜”竟需“交费”
“疑似”药品大行其道的背后,不仅直接危及市民身体健康,还让国药生产企业“有苦难言”,发展科研陷入尴尬。国药“洁尔阴”洗液的生产商、成都恩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薛永江日前用“国药市场深受其害,药品‘上柜’竟需交费”这句话给记者道出了“疑似药品”对国药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 首先,国药市场受到“疑似”药品强烈冲击。薛永江说,利益导向是国药市场受到冲击最直接的原因。以一些“消”字号产品为例,其生产成本很低,大概在几角钱或一元钱,即使以两元的价格卖给药店,生产企业自身有利润,而药店则可以获取更多的利润空间。因此,很多“消”字号产品,如妇炎洁等,其销售情况比国药好多了;而相比之下,国药“润洁”滴眼液的市场销售额近年来则是不断下滑。 其次,国药生产企业科研投入积极性严重受挫。薛永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洁尔阴”洗液为例,公司每年仅饲养小白鼠进行毒理实验的投入就达100多万,每个月净化车间的电费需40多万。“国药产品准入门槛很高,需要大量的科研投入,如果走‘健’字号、‘消’字号等途径上市,一般审批周期在6至9个月,而一个新药上市大约需要临床试验等10多个环节,至少需要五年时间。” 第三,国药产品上药柜销售竟遭遇尴尬。薛永江直言不讳:“药品在药店销售是最正常的事情了,但由于‘疑似’药品生产成本低,给药店回扣多,一些药店竟要求我们给出与那些商品相同的回扣,不然就把我们的药品下柜。每年我们都要交200多万元的陈列费或活动赞助费,甚至还有一些药店以交纳‘员工培训费’等名目向我们要钱。”
“监管之困”亟待破解
各地卫生执法监督部门和药监部门早已意识到“疑似”药品存在的隐患,目前浙江绍兴市等地的药监部门已开始对“疑似”药品进行处理。但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部门和药监部门的负责人直言不讳,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体制不顺,实际上对“疑似”药品的监管很难。 四川省药监局副局长陈勇说,按照国家药品法规定,一些省份的药监部门或卫生部门审批通过“疑似”产品,是一种不负责的行为,或有“监管不力”之嫌。作为地方药监部门可以以“假药”方式对这些产品进行查处,但如果仅一个省份或市药监部门开展整顿,难免会遇到一些“左左右右”的声音,建议实施全国“一盘棋”整顿工作。 四川去年专门针对“消字号”产品进行了一次专项整治。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五支队副支队长喻昭蓉坦言:“一些企业用‘健’字号让消毒类产品上市,尽管产品标签、使用说明违规,由于缺乏相应法律法规,我们没有办法对他们进行查处。即使是‘消’字号产品出现问题,我们也无法没收违法产品,只能责令厂家限期整改,并处以5000元以下罚金。” 就如何规范“疑似”药品行业,陈勇、喻昭蓉等人建议:一是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药品管理法》,对药店实施专营管理,只允许销售药品;二是尽快出台健字、消字等非药商品的行业标准,明确产品概念和分类标准,提高审批准入门槛;三是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四是加强对企业和市民的宣传,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市场的安全健康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