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法》实施五年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取得了显著成效,对全国的政府采购工作产生了积极影响。”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李宝荣日前在中央国家机关2008年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对五年来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成效用一句话予以概括,他把讲话重点更多地放在了对当前工作存在问题的思考上。 “从党和政府的要求来看,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作用还有待强化;从公众的反映来看,政府采购的社会公信力还有待提高;从各部门的意见来看,存在的采购价格问题、效率和质量等问题还有待解决。”李宝荣坦陈。针对当前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逐步解决这些问题,李宝荣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扩大采购规模仍是推进政府采购重要任务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政府采购规模持续增长。去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突破4000亿元;2003年至2007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年采购额从7.1亿元增长到117.5亿元,累计采购金额291.4亿元,节约财政资金62.5亿元,资金平均节约率17%左右。 “政府采购制度的优势很多方面是通过采购规模体现出来的。”李宝荣表示,但从实践来看,仍然有大量的政府花销没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扩大采购规模仍然是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任务。 “强调规模重要,并不是说规模越大越好,而是说,对于已经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经费,要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来实施。同时,规模越大,风险越大,对规范的要求也就越高。”李宝荣说。 李宝荣还特意强调了规范对于扩大采购规模、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性。“如果没有规范或者不能始终坚持规范,政府采购事业就失去了健康发展的根基,就会给腐败留下可乘之机。”李宝荣说:“因此,我们既要抓规模,更要注重规范。”
不能以规范为代价来换取效率
政府采购制度推行以后,有些人感到采购不如以前方便了。针对这一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李宝荣首先表示:应该看到,政府采购制度本身就有以牺牲一定效率来换取规范的因素。 李宝荣介绍,这几年,采购机构在提高效率方面做了很多工作。2004年1月10日“中央政府采购网”正式开通,网站在最初信息发布、政策查询等功能基础上,陆续增加了计划申报、信息统计、网上投标、网上评标、采购项目信息管理等功能,为采购人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仍将大力推进电子化采购,对中央政府采购网络平台进行优化升级,完善信息发布系统、网上订购系统、电子合同系统、用户注册系统等功能,简化工作流程,更加方便采购人和供应商。 “提高效率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但绝不能以规范为代价来换取效率。尤其在改革的起步阶段,一定要把规范工作做扎实,为进一步提高效率夯实基础。”李宝荣强调。
依法采购 阳光采购
“政府采购花的钱是国家财政资金,是纳税人的钱,是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政府机关运转服务的。”李宝荣表示,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进一步做好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必须着眼于制度建设和严格管理,扎扎实实地把规范抓好,抓出成效,实现政府采购的目标和任务。 李宝荣说,首先要依法采购。《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务院和财政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采购机构和采购人结合实践研究制定了相关操作规程,确保了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但在实践中,落实这些政策规定还有很多不到位的地方,不仅影响了政策执行的力度,还直接影响到政府采购的效果。”李宝荣强调,政府采购首先是一项法律制度,任何单位、任何人以及任何一项采购活动都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事,不能出现违法违规问题。 “其次,是要阳光采购。”李宝荣说:“实践证明,公开透明是解决不规范问题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可以减少人为因素,可以防范隐患风险。” 今年5月1日起,我国将正式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条例规定,政府部门应主动公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标准及项目实施情况,这对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我们一定要强化公开透明的意识,不断提高采购活动透明度,树立政府采购的阳光形象。”李宝荣说。
以监督保采购
“采购行为受到有效监督制约,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防止以权谋私和滋生腐败。”李宝荣说。 几年来,财政部门和监察、审计部门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2008年监管部门还将要联合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大检查。 李宝荣指出,除了监管部门的监督以外,采购人、采购机构、评审专家以及供应商之间的约束制衡也是监督的重要方面。采购人、采购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的过程,也是对采购实施有效监督的过程。同时,全方位、多层次、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离不开社会监督。 李宝荣介绍说,目前部分地方采购机构已经开始推行政府采购监督员制度,试行网络直播评标过程以及专家打分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今年起,中央国家机关也要积极努力地尝试和推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