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大连商品交易所4月16日发出通知,大商所跨品种套利交易指令将于4月18日推出,这是国内期货市场首次推出的基于交易所系统的跨品种套利指令。表明国内期货市场在跨期套利交易实现后,在交易机制创新方面迈出的又一步。 根据通知,本次推出的跨品种套利交易指令适用于黄大豆1号与豆粕以及豆油与棕榈油指定合约之间的套利交易,同时交易指令必须是买入(卖出)一个品种指定合约,同时卖出(买入)相等数量的另一品种指定合约。跨品种套利交易指令在连续交易期间申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不能申报跨品种套利交易指令。 大商所当日还发布了《大连商品交易所跨品种套利交易指令使用说明》,对适用跨品种套利交易指令的合约、跨品种套利交易代码、最小变动价位、报价范围、指令成交形式等进行了说明。 据了解,本次套利交易指令的推出,是大商所于2007年6月28日推出跨期套利指令、止损(盈)指令、市价指令等多种交易指令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大商所有关人士称,去年大商所首次推出多样化指令时,考虑到市场技术承载力及投资者对指令有一个熟悉的过程,相对复杂的跨品种套利指令当时没有开通。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投资者对于各种指令的理解和应用都已经相对熟悉,跨品种套利指令开通的市场基础已经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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