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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0 记者:王立武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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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合肥4月9日电
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有利于培养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新农村后备人才。然而,记者在黄山市调研时发现,知识背景远离农村实际,适应“水土”难;服务时间短,发挥作用难;心存“后顾”之忧,落地生根难。黄山市选派大学生进村工作中遇到带有普遍性的三大难题。黄山市2007年实际录用了297名大学生进村,目前已有六名大学生村干部因无法适应农村的艰苦条件或已被公务员考试录取,提前解除合同。
黄山市现行政策对大学生村干部采取合同管理方式,服务期两年,合同期满后可根据合同双方意愿续约。但黄山市多数区县、乡镇、村的同志都反映,目前已经招募的大学生村干部的知识背景远离农村实际。进村的大学生如果因为专业知识不对口,在村里就只能从事一些具体的事务性的工作。农业生产环节、帮助农民致富等方面难以发挥作用。 基层不少同志还担忧,合同约定的进村服务期限仅两年时间,而两年时间至多是刚刚够这些大学生熟悉并融入农村。长此下去,既不利于大学生在农村有效发挥潜能,也不利于这些大学生成长与成才。 记者调查时走访了多位大学生村干部,大多数人对“两年以后怎么办”表示很茫然。虽然《黄山市到农村和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中规定表现突出的“大学生村干部”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乡镇、村领导队伍,但在提拔方式、提拔比例、提拔程序等方面均未明确。对于进村大学生参加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也没有明确的优惠政策。 徽州区委组织部组织科的同志分析说,这是一些大学生村干部不同程度存在“过渡”思想的根本原因。少数人只能一方面暂时在农村任职,一方面频繁参加各级各类招考招聘考试。一旦找到更为稳定的工作,就提前解约。 记者调查时,还有部分大学生村干部提出即使两年后续约,政府是否仍然执行现行生活补贴标准、能否根据考核结果和工作实绩,建立工资正常晋升机制等问题。他们希望在大学生村干部服务期满后的优惠政策目前仍不甚明朗的情况下,能为他们办理有关失业保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黄山市人事局人才开发科林一帆建议:每年末由各乡镇将本乡镇所辖村对大学生村干部的人数、专业、学历需求情况,统一报送各区县人事部门,有人事部门根据该年度本区县“大学生村干部”分配名额,统筹调剂。对于普遍反映的农林类、旅游类等农村发展急需专业人才,单独列出计划组织招募,也可以直接与有关高校联系,面向此类专业毕业生单独组织招募考试。 一些大学生村干部也就针对他们的培训工作,提出了自己的希望:定期不定期召开大学生村干部经验交流会,以会代训;邀请有关专家、实用人才对大学生村干部进行讲座培训;开设有关网络课程,鼓励条件允许的大学生村干部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结合农村工作所需有关知识和实用技能,编写若干本教材发放给“大学生村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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