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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02 本报记者:叶建平 肖婧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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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近日在湖北当阳举行现场会,积极评价由政府财政部门兜底,彻底解决教育系统为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所欠债务的做法。 1994年,当地普通农民姜锋的孩子上了小学二年级,姜锋和全校所有学生的家长一样,成了当阳中心小学的“债权人”——被学校“借去”了200元。从这年起,当阳市半月初级中学起先后投资数百万元,盖了图书室、实验室、教学楼和网络教室等,欠下了100多万元债务,其中欠包工头姜元林13万元。为讨债务,姜元林先后几次堵在校门口要债,甚至把校门锁住。市财政财政部门用了六年时间,分期分批,终于还清了他们的债务。目前,当阳已经还清了全市6万户家庭的737万元的“普九”债务,尚欠950个债权人的债务将在今年8月全部兑清。 “普九”债务是全国基层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当阳市于1994年率先在全省农村县市中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因起点高,完成“普九”后,学校、乡镇政府也背上了沉重的债务。据当年统计资料显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建工程72处,建筑面积10.9万平方米,欠债3011万元。各学校债务仅向学生家长借资就达737万元,涉及6万名学生。债权人堵校门的事时有发生。在财政部门收缴农业税费时,一些农民家长也常常拿出借条想抵缴税费。两年内,全市5名校长因债务被债权人送上法庭。 从2002年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之后,当阳市财政部门全部承担起“普九”的债务,政府实行把基础教育的人、财、物一并上收市管。全市由市财政局、教育局组织专门班子逐校清理、锁定各校债务,按债务产生时间、形成原因、债务额度、债权人、拟还债时间等,分镇、分学校建立债务台账,开始了教育债务的“破冰之旅”。 在清理认定工作中,当阳实行了“三步走”的方针。第一步,让债权人明确,化解债务是对债权人有益的举措,通过专门工作人员的到位宣传,赢得大多数人的积极配合;第二步是分校逐笔核实债务,对工程款等坚持以原始凭证为依据;第三步,分镇(处)、分学校建立债务台账,由镇(处)分管教育的领导、中心学校校长、债务学校校长、市化解债务人员四方签字认可。清理认定工作历时半年之久,债务较多的债权人达156万,最少的不足千元,时间最早的是1994年。 债务清理认定之后,再逐镇(处)由原债务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债权人四方共同签订偿债合同。原债务单位以此合同为移交单冲销债务,债权人确定与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解除原债权关系。在还债安排上,他们从2003年起,分6年时间,每年由财政部门筹措资金500万元用以偿债。偿债资金在市财政局开设专户,专款专用。偿债实行由市财政局直接兑付到债权人手中的办法,每年8月集中兑付。2003年到2007年按计划如期偿还债务2500万元,当年就签订合同950份。 当阳市在清理偿还债务的同时,还要求各个学校量入为出,并规定小学1000元以上、初中1万元以上、高中5万元以上的投资,均需报市财政局、教育局审批;小学1万元以上、初中2万元以上、高中2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报市政府审批。从2003年以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建设投资达到3000万元,至今没有产生一分钱的新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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