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4月1日电
从4月1日开始,重庆市将有90万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可申领基本养老金。 据了解,重庆市日前制定了《重庆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金试行办法》《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根据上述办法,在1982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重庆市农村居民因土地被政府依法征收(用)进行了城镇居民身份登记,且在2007年12月31日前年满16周岁及其以上人员,根据不同年龄划,按本人自愿原则,可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所需资金由本人和政府共同承担,缴费比例按安置的时间不同有所分别。 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年满16周岁以上的直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一次性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中统一代缴,其缴费办法和享受待遇根据2007年12月31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费参照执行。申报完成后,重庆市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08年1月起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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