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种新的农村经济组织形式——土地股份合作社,不久前在江苏省江都市成立。在合作社中,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这样农民不仅可以从合作社拿到工资,到年底还可以参加分红。 当地政府认为,这种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形式,既保持了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长期稳定,又在实现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最大化的基础上,使村民拥有了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收益权,相当于有了一份“养老保险”。 据了解,自今年1月底江都市渌洋湖农林综合开发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以来,该市又有两家土地股份合作社经江都市工商局核准获得了营业执照。 据介绍,渌洋湖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后,将把村里滩涂、鱼池、林地、边角地等土地资源泉进行整合,建立了绿色农业、蛋鸭养殖、草鹅饲养、苗木培植等十大基地。由于股权明确,村、组、农户投入生产经营的积极性非常高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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