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26日电
财政部26日公布的《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据财政部介绍,该办法是为加强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的。办法自2008年3月15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中央级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 中央级事业单位出售、出让、转让资产数量较多或者价值较高的,应当通过拍卖等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资产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国库收缴管理的规定上缴中央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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