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3月25日电
针对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造成影响,上海决定提高最低工资、失业保险金、低保等一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4%左右。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鲍淡如25日在此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自4月1日起,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从840元调整为9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7.5元调整为8元。照此计算,上调幅度分别为14%和6%。 鲍淡如表示,2007年4月以来,粮油、猪肉等主副食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直接影响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据介绍,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及其使用的所有劳动者,这次最低工资标准增加的数额是近年来最大的一次。 此外,上海还相应调高了失业保险金标准、低保标准等。其中,城镇低保标准从原先的每人每月350元,调整提高到40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28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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