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随着电视直销、电话推销、网上购物、邮购等新兴的无店铺、非现场购物方式逐步走入百姓消费生活,这些新型营销业态引发的消费争议大幅上升,已成为目前消费者维权投诉的新热点。 记者从北京市“12315”投诉热线了解到,2007年,北京新型业态引发的消费投诉达2592件,占总投诉量的8.6%,而上一年仅占3.8%。 业内人士称,此类消费争议往往存在如下特点:一是在外地媒体上作广告,经营者身份不明。据消费者反映,电视直销中,广告常常在外地电视台滚动播出,订购热线却是当地号码,消费者就认定为当地的经销商。而寄来的商品有的收据(发票)上没有公章、有的根本就没有票据;发货地址不明,有的仅标注**速递局或**邮箱,有的发货地址甚至还在外地,根本提供不出经销商准确的名称和地址。二是异地购物往往致使投诉不能及时圆满解决。上述消费方式通常采取电话订购,邮寄、货到付款等方式销售商品,主要为异地购物。调解中工商人员发现,由于纠纷双方身处异地,就质量问题及责任的认定无法达成一致,致使经销商有理由拖延或拒绝解决消费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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