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劳动力市场上“卖”的没有“买”的精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初浙江省劳动力市场见闻
    2008-03-21    本报记者:张道生    来源:经济参考报

  眼下正值节后企业用人和劳动者求职高峰。记者在中小企业大省浙江采访时发现,因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今年劳动力市场上薪资标准较去年有所提高,不少用人单位在招工时都明确表示将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不过就在劳动合同法为处于弱势的劳动者“撑腰”之时,也有一些企业耍起了花招,想尽办法应对劳动合同法可能带来的影响。在花样百出的企业面前,有人惊叹说,在求职场上,作为劳动力出卖方的劳动者远没有买的精。

喜看变化:涨工资 签合同 缴保险

  元宵节一过,随着民工返城高峰的到来,浙江省内各大劳动力市场开始人潮涌动。记者在该省的一些外来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走访时发现,与去年同期相比,绝大部分用人单位都在今年提高了起薪点。
  在位于航海路的杭州市外来劳动力就业服务中心,记者碰到了刚从老家过来找工作的安徽姑娘徐妍,她正在一笔一画地往纸上记着用工企业的联系电话。“下了火车把包扔在老乡家里就直接过来了,看看能不能抢到什么好工作。”徐妍说。
  21岁的徐妍去年在杭州市彭埠镇的一家制衣厂上班,一天工作差不多12个小时,虽说是计件工资,但是平均起来每月最多也就拿一千两三百块钱。“1200太低了,至少得1500,现在熟练缝纫工找工作不难,就是想找份工资高点的,所以一下火车就先跑过来看看。”徐妍开心地对记者说,“好像今年工资都涨了点,刚看的几条招工信息开出的工资比去年都多几百块钱。”
  杭州市外来劳动力就业服务中心的统计发现,年后的用工市场上,不少企业都将起薪标准往上抬了100至200元,促使企业提高底薪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让外来劳动力普遍提高了对工资和待遇的预期。
  除提高工资待遇外记者还发现,在劳动合同法的督促下,不少用工企业在跟打工者接触时,都明确提出了一旦录用就签劳动合同,同时缴纳社会保险等。在杭州市外来劳动力就业服务中心,记者假装求职者向一家企业打听录用后是否会签署劳动合同时,招工人员善意地提醒:“小伙子,你可能不知道,现在有了劳动合同法,我们不跟你签合同就是违法了。”
  正是受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影响,进入新年以来,浙江省一些地区出现了参加社会保险人数激增的现象。在浙江省嘉兴市,今年1月份以来新增参加社会保险人数15092人,相比去年12月净增了5000多人,其中不少人是首次参保。在参保人数明显上升的同时,续保人数也同比增加了42%。

企业应对劳动合同法的花样多

  作为中小企业大省的浙江同时也是制造业大省,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不少中小企业的生存之本就是廉价的劳动成本。因此,从劳动合同法开始起草以来,就一直有企业在惊呼“狼来了”。年前记者在一些企业采访时,谈到2008年面临的发展之困时,企业家们纷纷将劳动合同法带来劳动力成本上升列入其中,精于算计的企业家们也早早就开始盘算如何规避劳动合同法可能带来的影响。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为此,不少企业将原本一年一签的合同改成了三年一签或者五年一签,从而延长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间,甚至有企业效法华为要求员工辞职后再签合同的做法。在杭州一家房地产公司上班的袁明亮告诉记者说:“我们公司要求大家在去年元旦前都辞了职,然后在过年后重新签了合同,合同从原先一年一签换成了三年一签。”
  有的企业为了避免跟员工签劳动合同,干脆让员工写条子证明是自己不愿意签合同,与此同时公司给予员工一定的物质补助。记者调查发现,在IT业这类人员流动性比较大的行业中,不少小公司都采取了这种做法。在杭州一家网络信息公司上班的宋建军说,老板要公司里的五个人自己选择,要么签合同,工资少发;要么自己声明不签合同,每个月多发400块钱。
  更有一些精明的企业,为了躲避劳动合同,干脆将岗位设定成了兼职岗位。采访中记者假扮求职者向一家经营医疗器械的公司咨询时,该公司招聘人员陈小姐说:“我们公司现在不招在职员工,所有业务员岗位全部兼职。”记者不停地追问“连一个在职的都不要吗”,这名姓陈的女士没好气地对记者“坦白”,不招全职人员就是为了不签合同,其实两者工作内容和收入没差别。
  有的企业为降低成本,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就开始通过“隐性手段”裁员。在宁波北仑开发区一家家具出口企业打工的方正荣告诉记者,厂里今年跟所有工人都签了劳动合同,不过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厂里就开始降工资。“原先厂里有1000多号人,过完年回来少了100多人,工资太低,很多人不愿意来。”方正荣在电话里对记者说。

法律尚存“死角”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在对企业用工形成冲击的同时,也让外来务工者的权利意识增强了不少。不过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当前中小企业仍然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重灾区,一些行业甚至对劳动合同法表现出了令人诧异的“免疫力”。
  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家政服务行业,很多家政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合同,只是充当员工的中介。有家家政公司的经营人员向记者吐苦水说:“家政行业门槛低,竞争比较激烈,本来赚的就是微薄的人工费,如果签了劳动合同,每年每个员工要多支出很大一部分,那就没钱赚了。”由于家政行业风险性较高,除经营成本外,风险成本也是家政公司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问题。“我要是跟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万一出点什么事情他要负责的,很多公司都怕这个。”在杭州装空调的江西人许良说。
  令记者感到费解的是,不光是企业不愿意签劳动合同,还有很大一部分求职者也是如此。记者从绍兴、杭州两地就业管理部门了解到的信息是,有将近半数的外来打工者在求职时对是否签劳动合同表示无所谓,这当中还有相当数量的人明确表示不愿签劳动合同。这是为什么呢?
  “合同合同,还不知道能不能起作用呢。”江西人周阿根的回答显得比较有代表性,一些打工者对劳动合同法了解有限,对它能否起效尚存疑虑。周阿根说:“劳动合同法我也听说了,什么内容我不知道,我只想有了法律能涨点工资,其他的我不管。”
  明确拒绝签合同的那部分人,打的则是另一把算盘。原来,不少企业都实行了不签劳动合同就在工资外多发一笔钱的做法。由于流动性强,在民工们看来,缴纳社会保险还不如有钱就“落袋为安”。这个问题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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