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海口繁华地段的高楼金利大厦日前突然停工,据记者调查,停工原因竟是一楼业主封死通道,要求凡通行需交“过路费”。此事在海口闹得沸沸扬扬,1月14日,楼上、楼下业主之间发生纠纷,双方各自请来的保安发生了轻微的肢体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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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资料照片 | 起因:大楼住宅通道被堵
引起金利大厦C座两业主之间纠纷的导火索,其实就是双方对该楼出入口使用权的纠纷。
据记者调查,金利大厦C座是上世纪90年代遗留下来的半拉子工程,后被法院拍卖。目前,金利大厦C座共有四家业主,都是2004年通过法院委托的拍卖公司拍得了各自的物权。C座地下车库、地下设备间,归中国机械设备海南股份有限公司、海南鑫灏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有;大厦1层至3层归海南华泰物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大厦4层至30层归海南嘉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据嘉意公司董事长胡昕时介绍,2007年12月27日,华泰公司封堵了大厦一楼的电梯井和楼梯通道出口,而嘉意公司正在施工,已经盖到了19层,华泰公司的这一举动,致使施工中断,目前已经停了20多天。 14日上午,嘉意公司组织工人和保安强行拆除华泰公司封堵的楼梯出口,使双方矛盾爆发,幸而警察及时赶到,控制了事态。
当事双方的说法
经警方调查和协调,为确保双方不再发生纠纷,金利大厦维持楼道封堵现状。记者1月18日在现场看到,封堵楼道的砖墙被敲掉了一半,仍无法通行。 据记者了解,华泰公司之所以封锁通道,是因为坚持他们对于公共通道的所有权。1至3层的三个业主联合发出“金利大厦相关产权人敬告”悬挂在大厦楼前,“敬告”称:本项目地上一至三层归华泰公司和鑫灏公司所有,华泰公司和鑫灏公司不允许他人非法占用,实行全独立封闭性管理,不同意3层以上的单位和业主使用1至3层通道。 之所以如此坚持,是因为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1月5日的裁决书中明确:金利大厦首层房产归华泰公司所有。而且,法院当年委托的拍卖公司刊登的拍卖公告中明确:金利大厦一层拍卖的面积中,包括公共通道、消防通道、公寓大堂、电梯间、设备间、门厅等公共部分的全部面积。也就是说,这些面积都是甲方花钱竞得的。 华泰公司负责人蔡先生称,既然法院已经将金利大厦1层至3层拍卖给了甲方,并特别注明了一楼通道、电梯间等公共部分也在拍卖之中,甲方便拥有1层至3层的全部产权。“嘉意公司要通过我们的物业,是不是应该和我们协商?”蔡先生说:“招呼也不打,就无偿使用别人的私有财产,能行吗?” 嘉意公司董事长胡昕时说,“我们购买金利大厦C座4至30层的建筑面积在先,谁都知道建筑面积中,必然包含有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而且还包含相应分摊的土地面积和其他公共设施,这是常识。我们也享有一楼楼梯的通行权,怎么能不让我们走?”胡昕时说。
“大楼的1至3层是我们公司通过法院公开拍卖所得,楼上业主想从此经过,必须经我们同意,并缴交一些楼梯使用费。”15日上午,在金利大厦C座工地,一名自称代表海南华泰公司的中年男子说。
法院当年犯糊涂?
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工程停工,施工队每日损失数万元,众多购房者也担心自己的房子成了“空中楼阁”,纷纷要求嘉意公司明确说法。 海南金凯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向和表示,公共部分从使用功能上讲是全体业主公用,从权属上来讲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因此公用部分必须和附属的房产面积一并转让,不能分割转让给某一个业主。公共部位的这种转让本身就是违法的,这些规定在物权法、民法通则以及建设部、国家技术监督总局等部门规章中,都有明确具体的禁止性规定。另外,即使楼下业主花钱购买了包括公共部位在内的全部面积,其中公共部分的买卖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其它业主仍然有通行权。 嘉意公司认为,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当年肯定是一时糊涂,才下这样的裁决书。胡昕时说,2004年10月,法院委托拍卖公司第一次进行拍卖时,嘉意公司就曾提交异议书,表示:一楼裙房的拍卖不应该包括整个项目的公共部位,公共部位属于项目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能独占公共部位。 为此,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专门给嘉意公司发出通知,表示将会确保他们的权益。原文为:金利大厦一楼正在由本院执行之中,将来裁定时也会在一楼、二楼、三楼电梯井和电梯厅、消防楼梯通行权、使用权方面阐明你公司享有的权益。但在第二次拍卖中,公共部位却更加明确地包含在拍卖标的中。 记者前往中院询问,办公室马主任接待了记者,他说法院十分重视此事,但是时隔多年,当年办案的人员已经不在执行庭,有可能是法院犯了糊涂,也还有其他可能,如果是错判,我们可以改正,但据说案情十分复杂,事情没那么简单,省高院也已介入,事件正在调查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