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两年内未开工的项目土地将被依法收回
    2008-02-22    记者:曾志坚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华社天津2月21日电 天津市今年住房建设计划日前出台,为落实各项调控措施,天津市将依法收回两年内未开工的项目土地,对一年内未开工的项目征收土地闲置费。
  同时,严格项目资本金审查制度,达不到35%的项目不准开工建设。严查捂盘惜售、无证售房等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
  据了解,天津市今年上半年将安排住宅新开工1000万平方米,占全年计划的56%;预计上半年住宅竣工面积将达700万平方米,占全年计划的47%。目前,为使土地进入规划报批的45项673万平方米的新开工项目尽快投入建设,有关部门正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规划、建设、人防、消防和环保部门将在4月底完成全部审批,列入上半年新开工的项目5月底前都将开工建设。
  在确保开工的同时,天津市将进一步强化对住宅质量的监督,严格施工图设计审查和结构质量抽查,严格质量备案制度,为居民建放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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