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一些地方相继经历了国企改制的高峰阶段。记者最近在辽宁、江苏等地调查发现,在国企改制的高峰期因“人祸”频出引发国有资产流失,最突出表现就是借助“权力”,一些国有企业改制变成了少数人侵吞国有资产的“游戏”。
国有资产流失“人祸”重重
工业大省辽宁的国企改制大致经历了两个高峰期:1998年至2000年的第一个高峰期,2005年至今的第二个高峰期。 在辽宁省盘锦市,检察机关提供的情况显示:盘锦市改制前共有国有企业918户,到目前绝大多数企业实现了不同形式的改制,在改制比较集中的2004年至2006年,检察机关共办理国有企业人员涉嫌职务犯罪审查起诉案件54件、66人,涉案总金额高达3800多万元。其中趁国有企业改制之机,利用职权侵吞国有资产而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4件17人,分别占国有企业人员犯罪案件和涉案人数的25.9%和25.8%,涉案金额1300余万元。 江苏省南京市一家房地产公司,原本没有从事房地产的资质,后来借助一家国有公司的外壳涉足地产领域。在这家国有企业改制时,由于相关领导的干预,企业资产评估时把一块近200亩的国有土地不作评估,用十分隐蔽的方式把国有土地直接划给了改制后的公司。 参与改制的房地产公司老板,用不足百万元的资金套取了这块当前市值达数千万元的土地。改制后的公司利用土地资源迅速发展起来,建起好几个楼盘,这位老板为此还成为南京市一个区的数一数二富豪。目前,参与侵吞国有资产的老板也正在接受相关部门调查。 记者注意到,这是一起典型的权力干预国企改制案件。权力参与改制的结果,不仅造成了巨额国有资产流向少数人的腰包,而且出现了赤裸裸的权钱交易行为。据调查人员透露,这家改制企业几乎成为少数官员的“小金库”,多次从该房地产公司索要现金。
三大黑洞侵占国有资产
记者在辽宁、江苏等地采访时发现,剔除制度性原因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眼下国企当家人利用改制营造陷阱、挖空心思打国有资产的主意,已经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渠道。归纳起来,国企当家人侵占国有资产惯用的“花样”主要有三个: 花样一:隐瞒改制企业资产总数,借机侵吞国有资产。 已被判刑的原南京金陵制药(集团)公司董事长江中银就是这样例子的典型。他利用担任北京金保康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便利,乘北京金保康药业有限公司改制之机,隐瞒、截留该企业经营利润,在指定范围内进行审计,对其它投资主体隐瞒利润,将469万元国有资产隐匿、截留在改制后的私营企业中,从而个人无偿占有这块国有资产。 花样二:通过组建混合制经济实体,化公为私套取资产。 2000年,辽宁某饮食服务公司经理姚丽君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上“脱附剂项目”的意向,得到同意,但被要求饮食服务公司投入资金作为股本金投入,成立控股公司。在控股公司筹备过程中,姚丽君看到该项目前景较好,便将国有资金挪用化为个人股金,成立由她控股的私营企业,借组建混合制经济实体之机挪用国有企业资金217万元,用于私营企业营利活动。姚丽君在任职期间还有贪污、诈骗等犯罪行为。2004年8月她被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但大部分被挪用的国有资产已经无法追回。 花样三:自卖自买,巧取豪夺,私分国有资产。 记者调查发现,部分地方在国有企业改制出售过程中,购买者很多是原企业的管理者。由于他们对出售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状况非常清楚,并参与制订改制方案、选择审计和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确定转让价格等重大事项,这就为这种人用最少资金、甚至不出分文购买企业提供了便利条件。例如:检察机关办理的原盘锦市直机关液化气供应站站长王树学私分国有资产一案,2000年6月,在液化气站改制为盘锦天祥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树学指使该站财务人员分三次将市财政局基建拨款等76万余元调至其他应付款帐,并将此拨款私分。然后将虚假财务资料提供给审计人员,致使在审计中企业净资产为零,从而使该站职工以“零”出资购买了该企业。
监管层层“上锁” 方可减少“人祸”
为了防范国企转制时当家人套取国有资产的问题,一些地方在落实制度、加强监管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江苏从2004年成立国资委后,专门出台旨在提高国企改制透明度的三项措施:一是一律要求改制企业的资产评估必须是独立的第三方进行,严格管理资产评估公司;二是专门制定规定针对国有企业改制最容易发生的隐匿资产问题进行严格监管;三是实行透明的产权交易形式,改制企业产权交易一律在产权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辽宁则对国企管理层的收购行为作出规定:对国有大企业不许收购,对中小企业可以收购,但要规范操作。同时,推广大连市把对要转制企业资产评估结果公示的作法,并鼓励采取“竞价转让”的办法,减少或杜绝“协议转让”。 一些专业人士认为,在对国有企业的监管一刻也不能放松的前提下,制度和机制是国有企业的“守护神”,只有让所有的制度和机制真正活起来,国有企业发展及改制中的人为风险才能大大降低。为能遏制国企改制过程中的“人祸”,权威人士还提出三个较具操作性的办法: 首先,树立正确的改制理念,认真做好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不给觊觎国有企业资产的人以可乘之机。 其次,加强职工对改制过程的监督,使资产评估与企业实际资产要相符。国企改制方案不仅要经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而且改制企业的审计结果、资产评估结果亦应向职工公开,接受职工的监督。 最后,严格遵循国企改制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打防并举,标本兼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