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
建设部近日发出的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指导意见提出,有效开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 意见指出,2008年,建设部、监察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为重点,依法开展规划效能监察,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各地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要将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作为效能监察工作的重点工作,着力推进城乡规划依法行政。 检查中要将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情况与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贯彻实施的有关具体要求纳入指标体系,定量、定性分析执行情况。各地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绩效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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