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机关减免受灾地区“两费”两亿多元
2008-02-21 记者:张晓松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坚决执行国务院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减免有关收费的规定,截至2月14日,共对受灾地区减免收取“两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市场管理费)21249万元;预计到3月31日,还将减免收费46904万元。
为促进鲜活农产品流通,工商总局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对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销售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入场费等经营性收费减半收取,执行至今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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