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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1 本报记者:江涛 方烨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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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关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江苏银监局局长周忠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难以为中小企业提供有效的信用担保,制度设计不合理是重要原因。为补充中小企业信用不足,分散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风险,国家应考虑在完善担保公司管理法规、取缔非法金融业务的同时,构建多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周忠明表示,尽管目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运营存在诸多难题,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可以通过构建担保机制,使自己的资本金为中小企业所用,弥补中小企业经营中存在的资本金不足的问题。未来可以考虑构建三个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来补充中小企业信用的不足,分散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 一是建立为政府公共目标服务的政策性担保公司。为支持政府公共目标,特别是有利于环境保护、节能降耗、高新技术的小企业融资,应建立政策性担保公司,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担保费率,免除反担保措施,切实解决小企业贷款外部附加融资成本过高的问题。政策性担保公司应按照公共目标选择机制运作,同时引进风险控制机制和市场操作机制,坚持公开、公正、透明,防止发生寻租行为,并建立风险损失补偿机制。 二是鼓励小企业成立合作制担保组织。鼓励一些相互间信息透明的企业,在生产合作制的基础上,按照自愿性、互助性、民主管理、非盈利性原则,共同出资组建合作制担保机构。担保机构的组织形式不拘一格,可以采取公司制、合作制或者协议形式等。江苏省内的沭阳、大丰等县已经出现了一批运作良好的合作制担保组织。 2005年以来,沭阳农村合作银行针对小企业资金需求“短、急、频”且缺乏可抵押资产的问题,推广“自助担保”业务,不仅缓解了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又为银行防范贷款风险、提高经营效益探索出了一条新途径。目前,与农合行已建立合作关系的自助担保公司共25家,有1241家会员企业在农合行贷款12696万元,其中2007年新增贷款2944万元。 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基础比较薄弱,企业规模小,无力提供有效的担保,融资难度大,组建商业担保公司也存在一定困难,未来可以考虑结合大力推动生产性和经营性合作组织,引导小企业成立合作制担保组织。 三是支持有实力的投资者发展商业性担保机构。通过对现有担保公司的重组、兼并、增资扩股等形式做大规模,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提高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鼓励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之间建立资金、技术、信息等多层次的合作关系。 另外,应尽快组建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信用再担保公司,依据各级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水平的高低和承担的保证责任大小,收取不同价格的再担保费用,为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分散担保公司风险。再担保公司可以由政府出资,以经济手段间接地承担规范担保机构行为和完善担保体系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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