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贯彻城乡规划法要坚持遵循五项原则
    2008-02-20    记者:孙玉波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北京2月19日电 建设部近日发出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指导意见,提出贯彻城乡规划法要坚持遵循五项原则。
  一是坚持城乡统筹。各地在制定城乡规划的过程中应统筹考虑城市、镇、乡和村庄发展,根据各类规划的内容要求和特点,编制好相关规划。二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三是关注民生。有效配置公共资源,合理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关注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做好住房建设规划。加强对公共安全的研究,提高城乡居民点的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四是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规划实施的依法行政。进一步改进规划编制方法,充实规划内容,落实规划强制性内容。五是先规划后建设。依法编制城乡规划,包括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乡和村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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