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2007.10.21”特大火灾事故反思
落后生产不淘汰 安全监管难治本
    2008-02-18    本报记者:项开来 涂洪长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07年10月21日深夜,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飞达鞋面加工厂突然起火,肆虐的大火最终酿成死亡37人的惨剧,一时震惊全国。2月15日,莆田市警方宣布,此次火灾系人为明火所致,犯罪嫌疑人——该加工厂工人陈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重新回溯与分析大火发生之前的相关情节,基层安全监管的薄弱和“小作坊”生产模式的混乱仍让人深思。此次事故更深远的教训在于,对待落后生产力,一个地区应当有敢于说不的决心和壮士断腕的勇气,这样才能走出“事故——整顿——麻痹——事故”的怪圈。

小作坊撑不起大产业

  据有关方面调查,发生事故的飞达鞋面加工厂为材料间、车间、员工宿舍“三合一”建筑。因为安全隐患大,我国1998年实施的《消防法》就已对“三合一”建筑明令禁止。遗憾的是,类似“飞达”这样的加工厂和小作坊在莆田鞋业中并非少数,“家家点火、户户冒烟”依然是当地鞋业产业的基本现实。
  早在上世纪80年代,莆田就开始承接台湾制鞋产业转移,甚至还有国际知名鞋企在莆田设立代工工厂,莆田鞋业的生产工艺可见一斑,莆田也因此获得了“鞋城”的称号。在现今的莆田市,制鞋业是名副其实的第一产业,年产值达到150亿元,占全市工业产值的1/4。
  在莆田,据当地政府的不完全统计,全市有“小作坊”鞋厂200多家,正规制鞋企业只有190家。莆田市鞋业协会会长蔡金辉表示,莆田大大小小的鞋厂有七八百家,其中起码30%属于可淘汰的小作坊。
  莆田市郊的七步村、北大村一带是莆田制鞋业的重镇,这里随处可见鞋厂招工、推销的广告,废弃的鞋材边角料就堆在路边,燃烧后散发出呛人的黑烟,从中可以感受到这里制鞋业的“繁荣”。当地人告诉记者,这里“无村不鞋厂”,多为小作坊,为晋江等地的鞋厂加工部件。一位鞋厂老板告诉记者:一个小作坊往往负责一道工序,为大厂配套加工,不买原料,不愁销售。只要买上几十台针车,招上几十名员工,就可以生产了。记者了解到,小作坊的盛行还与莆田鞋业的另一个“商业秘密”有关,假冒国内外品牌在莆田鞋业中占有相当的分量。
  正因为制鞋产业在莆田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当地鞋业的一些人士甚至认为,火灾后政府对“三合一”鞋厂的整治风暴可能在短时间内有一定的威慑效果,但难收长久之功,毕竟众多小作坊对地方经济、群众就业都有着极大的影响,政府很难下手全面取缔,一旦风暴过后,又可能死灰复燃。

保护落后生产力有百害而无一利

  莆田“2007.10.21”火灾最终造成了37人死亡、19人受伤。灾情发生后,相关赔偿方案也紧锣密鼓开展。据秀屿区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每位遇难者包括死亡赔偿金、抚恤金和丧葬费在内的16.2万元由政府先行垫付,下一步将由政府作为原告向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进行追偿。目前每笔赔偿款都已发放到位。
  按规定,包括遇难者的赔偿金、19名伤者的医疗费用和伤残补偿等,均应由小作坊业主承担。但有关部门查封其银行账户发现,业主银行户头几无资金,还欠下了70万元的银行贷款。据了解,该业主并没有给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所有赔偿最终可能要由地方政府“埋单”。值得深思的是,该作坊2005年以来交纳的税收仅1.5万元,而地方政府却要为其支付上千万的赔偿金,莆田当地的不少干部因此感慨,“这个教训太昂贵了”。
  除了安全账,小作坊的大量存在危及产业的良性发展。蔡金辉说,众多小作坊以所谓的高工价吸引工人,给泉州的鞋厂配套加工部件,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影响了优质企业的做大做强。他认为,小作坊是经济发展初期特定阶段的现象,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就要走规模经营的路子。政府要有意识地推动产业升级、淘汰落后产能,保护落后生产力有百害而无一利。

淘汰落后生产才是治本之策

  记者采访了解到,莆田鞋业升级缓慢、产业水平落后的问题,早已引起当地政府和业界的关注,但要对从业人员达到20万人的制鞋产业“狠下重手”,有关部门的顾虑也不少。部分基层干部就担心,对小作坊“一棍子打死”会危及莆田鞋业的生存,影响地方经济发展,造成农村富裕劳动力就业困难。同时不可回避的是,“三无”企业、“三合一”作坊的大量存在,也给地方各监管部门留下了“腐败空间”,增加了整治淘汰的阻力。
  “如果让‘小作坊’鞋厂任其发展,莆田的正规制鞋企业将无法生存,全市的鞋业发展将会停滞不前,甚至会有崩溃的危险!”莆田市副市长阮军直陈“小作坊”的诸多危害:一是恶性竞争,扰乱鞋业市场秩序;二是假冒伪劣盛行,破坏莆田鞋业形象;三是挖、抢熟练工和技术人员,捣乱用工市场;四是劳资纠纷增多,破坏社会稳定;五是大量的税源和产值游离于政府统计之外。
  其实早在2007年8月份,莆田市就起草了一份规范和整治制鞋行业“三无企业”的行动草案,一场意外的大火也使这项工作更加急迫。阮军说,全市希望通过从2007年11月到2008年3月底的集中整顿,使大多数“小作坊”鞋厂得到规范;许多“小作坊”鞋厂及时注册公司;一批“小作坊”鞋厂纳入规模企业管理;一部分拒绝接受整顿和规范的“小作坊”鞋厂关闭停产。
  阮军表示,一时的大清理大整治只能治标,只有与引导莆田鞋业科学发展、产业升级相结合,才是安全生产的治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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