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4日电
国务院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4日发布关于加强电煤生产运输工作的第6号公告,要求各有关方面进一步认识当前电煤供应形势的严峻性,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做好电煤供应保障工作。 公告要求有关煤矿企业努力增加电煤产量:国有重点煤矿和地方国有煤矿要发挥骨干作用,顾全大局,为国分忧,春节期间不放假,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千方百计增加电煤产量。其他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也要积极组织生产。因灾停产的煤矿,在恢复供电后,要抓紧通电后的排水通风,迅速恢复生产。已经放假检修的煤矿,要抓紧检修,力争提前结束放假,尽快恢复生产。煤炭生产企业要切实履行电煤供应合同。 公告还要求运输部门优先保证电煤运输:铁路、交通部门要在确保春运、救灾物资和人民基本生活必需品运输的基础上,充分挖掘运输潜力,全力做好电煤运输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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