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企业销售科科长自曝医药销售种种内幕
高价药是这样形成的
    2008-02-04    本报记者:程子龙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一些药品进入医院被收取“开户费”,医院科室主任和大夫收取“临床费”;还有一些利润小的药品在医院里找不到;想在医药采购中中标必须提前“运作”,如此等等。一位身兼三家医药销售企业省级以上代理的制药企业销售科科长日前自曝医药销售的种种内幕。

销售网络繁多 代理层层加价

  一家制药企业的销售网络,有全国代理商、区域代理商、省级代理商、地区代理商、县级代理商、甚至还有乡镇代理商,最后才到诊所和药店。哪一级代理商都要有利润,因而药品销售环节是层层加价的。
  比如,一家企业生产的两毫升装亮菌甲素注射液,每支成本为1.5元,给全国代理商的价格是三元,全国代理商给省级代理商的价格是6.5元,省级代理商给县级代理商或医院的价格是15元,医院给患者的价格是20元以上。
  再比如百姓常用的抗生素类药头孢氨卡片,如果每片含量为2.5毫克、30片瓶装的该种药,一瓶药的企业生产成本才不到一元钱,可是给全国代理商的价格就得两元钱,而全国代理商给区域代理商或省级代理商的价格就翻番了,卖给药店就得六元钱,药店再销售出去就得八元钱了。
  药品越往下分销,加价的额度越大。如果一家制药企业生产成本为一万元钱的药品,在销售环节就得花三至五万元的费用才能将这一万元钱的药品销售出去,而每个环节都有利润,所以药价就“打着滚儿”往上蹿。

医院收“开户费” 院长大夫收“临床费”

  有时候,一种药品要进入医院,首先得给医院两万元“开户费”,多个品种就得多拿一些。如果和医院院长的关系“靠”,可能会少收一些。我曾多次给医院“开户费”,一般一次卖给一家医院一至三种药品,共计给了三至六万元“开户费”。这个钱是没有任何票据的,在医院财务上也没有账。
  将药品卖给医院,还得给相关科室主任和医生支付“临床费”。我曾给科室主任和大夫的费用相当于药品零售价的30%,而且不管药品能否卖出去,卖出去多少,这部分“临床费”得先行支付。

质优价廉药难寻 感冒也要打点滴

  如今,像青霉素这样质优价廉的药,在许多医院都难觅踪迹了,即使有这种药也得让患者住院才能使用。原因是这些药的成本太低,国家对医院卖药进行限价,医院的利润小,于是干脆说没有这种药,取而代之的是高价药如先锋系列。
  算起来,购入一支青霉素才五角左右,卖给患者也不过一元钱,而卖一支高价药可以获得几元甚至几十元的利润。其实,青霉素是多数医院的必备药,只是不让患者用罢了。
  为了保证将高价药卖给患者,医院方面往往跟我约定:某种药品卖给了医院,就不准再卖药店。原因是要防止患者到药店去买同样的药,造成“跑方”,从而减少医院的收入。所以医生给患者开了一种药,患者不在医院买往往买不到。
  有时候,医院加价比国家限定的比率还高。有一种心脑血管针剂,制药企业给我一支3.2元,我卖给医院一支7.6元,有的医院卖给患者竟然一支70元!

药品招标潜规则 进一步推高药价

  为了药品能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中标,我在招标前三至五个月就得开始“运作”,要像间谍一样,把药品招标地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个人喜好摸清楚,然后向他表示“意思”,在一般情况下,我向药品招标负责人表示“意思”相当于药品销售利润的20%。有一次我销售一批治疗冠心病的针剂,花了20万元办这批货,预计能赚20万元,我在投标时给当地主管招标者送了四万元,后来就轻松中标了。
  另外,我还得给其他招标工作人员表示“意思”。负责招标的有关部门对药品成本价很清楚,我有时虚报药价也能中标,原因就是表示的“意思”较多。
  有的招标部门会提前将招标信息透露出来,以给我一个提前“运作”的时间。有时在没投标之前,我就知道自己的药品已中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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