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
为扩大住宅开工规模,增加住宅的市场供给量,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和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日前发出《关于加快办理住宅项目行政审批手续的通知》,按照依法行政、提高效率、简化前置条件、并联审批的原则,对行政审批手续办理方式和时限进行合理调整,加快办理住宅项目的审批。 据介绍,《通知》所指的住宅项目,是指普通商品住宅、两限房、保障性住房、自建房以及上述项目的配套设施。在立项阶段,发展和改革部门对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立项核准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并规定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单位在立项前可先行申请核准勘察、设计招投标方式,发展和改革部门在立项前予以核准。 在土地供应阶段,商品住宅项目土地入市交易可与市政设施建设同时进行;土地一级开发验收、地价评审及土地入市交易前的准备工作同时进行;保障性住房,包括拆迁安置用房的划拨供地直接报市政府审批,以缩短审批时限。按照通知,在规划、招投标、施工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审批等阶段都将加快审批工作进度,对住宅项目施工许可申请优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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