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农业部下拨1亿元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2008-02-01    记者:方烨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为帮助受灾地区及时开展农业生产自救工作,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减轻因灾损失,增加农产品供应,日前财政部、农业部紧急下拨1亿元资金,专项用于农业生产救灾。
  农业部要求,受灾地区农业部门要密切配合财政部门,根据灾情发展形势和恢复农业生产需要,细化工作方案,以最快速度将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或物资送达生产第一线,保证救灾资金使用的时效性;要组织好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保证相应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到位,防止资金落实、生产资料供应落空现象出现。
  农业部强调,受灾地区农业部门要切实尊重农民意愿,严禁救灾农业生产资料强买强卖;要保证救灾农业生产资料质量,严禁以次充好,切实维护好农民利益,确保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和救灾农业生产资料全部用于农业生产;要及时总结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好办法和新经验,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使用效果;要加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监管,建立救灾资金管理的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救灾资金的有关管理办法管好用好资金,确保救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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