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业将成新企业所得税法最大受益者
    2008-01-21    记者:彭勇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华社深圳1月19日电 新企业所得税法已正式实施,这会给哪些行业的上市公司带来利好?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正司级巡视员丛明19日在深圳表示,新企业所得税法实行后,由于减负效应明显、工资抵扣力度大,金融保险行业将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丛明在19日举行的长城证券2008年投资策略报告会上表示,从今年开始正式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法定税率由原来的33%降到25%,对内资企业征收的所得税一年就会减少1340亿元,这对原来税负比较重的行业将产生减负效应。
  据统计,2006年金融保险的税负是39.8%,其次是烟草32.1%,房地产25.1%,煤炭24.8%,建筑24.1%,其次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23.5%,再次是批发零售占23.3%,然后是石油加工23.1%,这些行业税负是偏高的。
  丛明说,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工资现金收入可以在税前进行抵扣。应该说这一政策最大的受益者也是金融保险行业,因为这个行业的特点就是员工的费用比较高,据有关市场专家的测算,银行员工的工资费用一般占银行总费用的一半,工资据实扣除政策一旦实施,金融保险行业的扣除额会明显加大。
  丛明说,因此,综合来看,金融、保险业是新企业所得税法最大的受益者。此外,农林牧渔、节能环保、软件和集成电路等行业,由于国家的大力扶持,新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相关税率也维持在较低的水平,也将成为这一政策的受惠者,相关上市企业在2008年中可能会有比较好的表现。
  相关稿件
· 美国之后,谁将主导全球金融? 2008-01-18
· 2008年: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扬帆起航” 2008-01-18
· 汽车金融公司:美好“钱”景仍是“水中花” 2008-01-17
· 新兴经济体充当美国金融“救世主”角色 2008-01-17
· 日本三菱UFJ金融集团深受次贷危机拖累 2008-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