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紧张停车太贵 "和谐停车"离我们有多远
    2008-01-09    本报记者:李倩 蔡祥荣    来源:经济参考报

  停车难已经成为全国城市普遍面临的问题。本报资料照片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数量不断增加,我国很多城市道路不堪重负,停车贵、停车难、停车安全等问题日益突出。城市停车问题,实为民生问题,理应以民为本,为民造福。

每小时五元钱停车费贵遭车主质疑

  “我只多停了四分钟也要按一小时收费?”
  “这是公司规定,10分钟内不收费,一小时后只要超过一分钟都要收。”
  “凭什么?你们有什么权力来收?”
  “我们代表的就是政府,不管你说什么都得交!”
  这是记者在昆明市钱局街上看到的情景。因停车收费发生争议,来自云南省曲靖市的叶先生和负责收取停车费用的人员吵得面红耳赤。叶先生气愤地说:“我们外地来的不知道收费的情况,多问两句也不行。我们也知道看车人辛苦,收取一定费用是应该的,但也不应收那么贵呀!”
  最近几年,昆明市对主城区内的停车泊位重新规划,在一些路段上设置了数千个车位,并专门成立了一家公司进行停车收费管理。这种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车辆随意停放、影响道路通畅等问题,可车主却对每小时五元的收费标准提出了质疑。
  玉溪市的张先生刚买了一辆车,周末带家人来昆明玩。他抱怨说:“没想到昆明的停车费那么高。有一个周末,我们早上9时来到昆明,先去翠湖公园玩了两个多小时,交了15元停车费;中午吃饭时停车又花了五元;下午到百货大楼附近逛街,又交了10元。本想在昆明住一晚,家人嫌停车贵,买完东西就回去了。这么贵的停车费,普通老百姓怎么可能承受得了?”许多昆明的车主也反映,如今不仅外出停车要交费,上班、回家都难以“逃脱”,花样繁多的停车费成了广大车主的负担。
  昆明市不少单位本身没有停车场地,只能租用、借用其他场所,职工上班也得交钱。某通信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说:“我们公司在附近租用了一个停车场,虽然经过公司协调,内部员工不必按照每小时收费,但每天的停车费也要10元,一个月下来就要交200多元。我家买了小区的房子,一次性交了12万元的车库费,细算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我现在真不想开车了,可是家离单位很远,坐公共汽车又不方便,实在没有办法。”
  有人提出,既然都能买车了,还在乎这点停车费?对此,不少车主苦笑着说,买车不完全是奢侈的表现,有时是为了出行方便。如果昆明的城市公交非常发达,乘坐公交车也能快速、方便地到达目的地,那宁可把车子卖掉。

多辆车争挤一个车位

  根据昆明市车管所提供的数据,到2007年6月底,昆明市有80多万辆机动车,其中私家车近67万辆,昆明市民平均每九个人就拥有一辆机动车。
  80多万辆机动车,昆明的车位又很少。即使加上各单位自备的停车场、小区内的停车泊位及立体停车场等,也远远不能满足市民出行和机动车增长的需要。昆明市民张女士说,现在找停车位简直是受罪,一环以内的车位还多一点,出了一环,几乎找不到停车的地方。她说,前两天到昆明市五华区法院办事,可法院门前为数不多的停车位已经满了。无奈之中,她只好把车停在黄线外,紧挨着线内的车辆。结果等办完事出来,看到车子已被贴上了罚单。
  对此,昆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顾问总工程师陈兴华分析说,一方面,昆明市的城区功能布局比较集中,二环路以内的主城区面积仅49平方公里,却集中了市区80%的工作岗位,每天形成上下班车辆洪流;这些地区的商业服务设施很集中,形成一股购物消费人流;昆明市的大学以及中小学也基本集中在二环路内,带来集中的学生流。另一方面,由于受资金和空间的限制,昆明市二环路以内的公共停车场数量很少,停车设施“僧多粥少”。
  记者采访时发现,因停车困难,有的车主开始乱停乱放。像新建的小区都设有停车泊位,每户至少保证有一辆车子可以停放在适当的位置,但对于那些老旧的小区而言,车主只能把车停放在小区外面的马路两侧。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城市交通主干道两侧或者城区禁停道路及人行横道上是不允许停放车辆的,否则交警可以实施相关处罚。车辆的乱停放造成了交通秩序的混乱,同时也引发了各种治安问题。由于找不到停车位,有的车主便把车随意停在路边,无人看管,结果发生了车辆被损坏或者车内物品失窃的案件。这些成为车主心中的一根“刺”。

亟待提供人性化停车管理和服务

  针对停车难问题,陈兴华说:“这是全国城市普遍面临的难题。不少人提出,对小汽车要提倡控制使用,但是我国大部分市民买车是为了出行,因此目前还难以全面实行。还有人主张应该吸引更多的市民乘坐公交车,但这也存在困难。据统计,2006年昆明市居民在主城区出行结构中,公共交通占18.7%,小汽车占11.42%。要想提高公共交通的比例,政府还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但是大家应该树立这种意识,在不影响工作、生活的情况下,可以暂缓买车;对于有车族在有可能的情况下不要开车出行,以此缓解交通压力,减少停车泊位的使用。”
  陈兴华建议,在城市建设中应该多研究停车设施的安排问题。如新建一幢建筑物,一定要进行交通环境影响评估,让专家预测建了这幢建筑物后,会带来多少的交通量,设计上应安排多少个停车泊位等。同时,还要加强城区内的停车场建设。凡是城市中心区的商业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应考虑安排公共停车设施;可以制定政策许可社会资金修建公共停车设施,并适当整合规范路内停车,在次要干道上设置一些停车泊位等。
  对于停车贵的问题,云南省一高校的法学院教授认为,从城市管理的角度,可以成立经营性的公司为市民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在收取停车管理费用的同时,也要保证车辆的安全。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的一位研究者认为,政府有关部门应在全社会对城市停车收费进行招投标,成立专门的经营服务性公司。公司在向政府支付土地使用租金的前提下,承担应有的方便停车的基础设施投资,同时举行市民听证会决定停车保管收费的价格,接受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并由公司承担相应的保管责任。“收费程序以及收费标准如果能够做到公开透明,那么收费者就收得心安理得,交费者也会交得心服口服。这才真正符合和谐社会以民为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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