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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8 记者:李佳鹏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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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近日对外透露,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将于2月下旬全面开展。届时,普查员将入户调查并指导调查对象填报普查表。普查对象包括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周生贤表示,为力求此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客观准确,排除各种人为干扰,《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及《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都已明确,普查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目的,不与“十一五”总量削减任务、目标责任制考核及排污收费等工作挂钩,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性收费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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