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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6 记者:高露 陈伟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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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008年元旦、春节将至。国家发展改革委2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监管,保持“两节”期间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通知要求,各地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重要商品的生产和市场供应,加强采购调运,充实必要的库存,确保市场货源充足,满足居民消费需要。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价格,元旦、春节期间要保持基本稳定。 通知要求“两节”期间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商场超市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成品油、液化气等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对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变相抬价等违法行为,对经营者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要在处罚的同时公开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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