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实施保证金制度拖欠工资案件明显减少
    2007-12-24    记者:岳德亮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杭州12月23日电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布消息称,正在逐步推进实施的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使得行业拖欠工资案件明显减少。
  据介绍,浙江省自2002年起在建筑业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以来,到目前为止,全省工资保证金金额已近16亿元,涉及5000多家企业。建筑业工资拖欠案件数也从原来占拖欠工资案件总数的70%左右下降到现在的30%左右,群体性案件明显减少。
  在推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同时,浙江省还建立了应急周转金制度。目前,92个市、县以及部分乡镇建立了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筹集周转金近一亿元。通过一系列的长效机制,浙江省基本可以对企业工资发放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及时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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