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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2008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如下:
一、 元旦:2007年12月30日-2008年1月1日放假,共3天。 二、
春节:2月6日-12日(即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放假,共7天。 三、
清明节:4月4日-6日放假,共3天。 四、“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 五、
端午节:6月7日-9日放假,共3天。 六、
中秋节:9月13日-15日放假3天。 七、 国庆节:9月29日-10月5日放假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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