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娃哈哈集团工会告达能侵权索赔1000万元
达能集团尚未对此作出回应
    2007-12-17    本报记者:张莫 曾亮亮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16日从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获悉,杭州娃哈哈集团工会已向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达能集团及其两家全资子公司,并查封冻结了达能方面在潍坊两家娃哈哈公司中的全部股权资产。据悉,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而记者就山东诉讼一事16日致电达能集团媒体发言人,其表示由于目前对于具体情况不很了解,暂不发表评论。
  娃哈哈集团工会的代理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钱卫清介绍,此次诉讼的原告是杭州娃哈哈集团工会。“由于娃哈哈集团与达能公司作为合资方,受到合资合同仲裁条款的限制,按双方约定只能接受国际仲裁;但娃哈哈集团工会作为小股东,不受此限制,可在国内单独提起诉讼,并依法提请冻结达能资产。”
  被告是达能公司及其两家全资子公司乐维有限公司和MYEN PTE有限公司。达能在这两家公司中持股51%,代表娃哈哈持股的广盛投资占股49%。娃哈哈集团工会持有广盛投资有限40%的股份。
  杭州娃哈哈集团工会认为,达能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三项侵权行为损害其利益,因此提起诉讼。
  一是达能集团持股直接竞争关系公司,损害了娃哈哈公司的利益。达能集团及其子公司先后收购了包括上海正广和饮用水有限公司50%的股份、光明乳业20.1%的股份、汇源集团24%的股份、乐百氏食品饮料和乐百氏饮用水90%的股份、蒙牛集团合资公司49%的股份,并在相互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各大品牌厂商中占有董事会席位,侵害了娃哈哈的利益。
  二是达能集团交叉委派董事,违反了《公司法》。潍坊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和潍坊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的董事,分别还担任很多与之有直接竞争关系公司的董事,这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董事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即竞业禁止。
  三是达能集团长期以来的恶意收购、攻击娃哈哈系公司等行为,对娃哈哈集团的商誉构成了不法侵害。
  但是,杭州娃哈哈集团工会并未向记者表示,达能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这些侵权行为的具体侵权程度和对本企业所造成的具体经济损失。
  钱卫清称,娃哈哈集团工会要求达能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1000万元。以后是否还会在其他地方提起“连环诉讼”或者追加诉讼请求,现在不能确定。
  14日,达能集团在北京召开了一场与外国媒体的通气会,据外国媒体报道,达能在会上表示,如果其中国合资伙伴娃哈哈集团同意进行谈判以解决双方旷日持久的纷争,达能愿意暂停对其采取的所有法律行动。达能集团媒体发言人16日也对记者强调,通过和解来解决争端是达能与娃哈哈纷争一事的一贯立场。据悉,16日达能集团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起诉娃哈哈及宗庆后的八起仲裁案第一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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