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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7 本报记者:唐卫彬 皮曙初 沈翀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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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市圈与长株潭城市群一同被国家批准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全国多个地方竞相争夺的国家改革试验区终于落定中部两大城市群,显示出中央在区域协调发展上的统筹布局。饶有意味的是,自2003年以来,武汉市申报国家试验区的方案已经作了五次修改,五套方案折射出中部地区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探寻科学发展之路上不断深化、日渐明晰的发展脉络。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采取渐进式改革道路,“先试点,后推广”的操作方式一直是探索改革路径的一条重要经验。这种方式不仅体现在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工业企业改革等局部层面,也体现在综合改革层面,即先在特区、新区等范围内进行系统的综合试验,再向全国推广。因此,各地也纷纷争取能够被作为“先试先行”的改革试验,从而率先从体制、机制甚至是政策支持上取得更大胆的突破和更优厚的待遇。 武汉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了武汉城市圈申报国家试验区的全过程。早在2003年,他们就以“民营经济改革试点”的思路提出申请,当时沿海地区民营经济已经相当发达,而中部大省湖北却还被旧的观念所囿,民营经济发展迟缓,缺乏内生动力,成为“中部塌陷”的主因。2005年,武汉市认识到作为科教资源丰富、知识密集的中部大市,自主创新的要求迫切,尤其是“中国光谷”的产业聚集效果凸显,于是将争取试点的重心转向“科技创新改革”。其后,武汉市在实践探索中发现,完善市场经济的各项改革,最终都落脚到政府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创新上来,于是又提出了“综合行政管理改革试验”的概念。 2006年底至2007年上半年,武汉市提出了“武汉新区”的改革试验方案,将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葛店开发区三者合一,希望通过在这个“新区”范围内进行体制机制、自主创新、行政管理等全方位的改革试验。2007年“两会”期间,武汉市政府曾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武汉新区”申报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计划。 今年6月,国家批准在成都、重庆两市设立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体现出中央在中西部地区探索不同于以往、不同于沿海地区的发展经验的战略思想。之后不久,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改革司司长孔泾源带队考察了武汉市沌口、东湖两个开发区以及黄石、鄂州等城市,他提出了以武汉城市圈作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建议,以寻求中部崛起城市化发展的思路。7月11日,武汉市委书记苗圩对中央媒体宣布,武汉将以“1+8城市圈”名义申报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11月,国家发改委将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作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上报国务院,以探索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发展之路。改革试验的重心落在“两型社会”的建设上,以寻找一条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发展道路,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两型”社会的提法及实践都契合了中国经济转型这个时代命题,从这个意义上讲,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能否走出一条生态文明的新经济发展之路,意义重大,事关全局。这也正切合了十七大报告中再次明确提出的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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