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淘汰中小企业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
    2007-12-06    记者:陈伟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当前,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工艺和装备落后,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重。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下发《关于做好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要求广大中小企业走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
  通知说,要淘汰落后产能,控制“两高”行业发展。严格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相关法律法规淘汰中小企业中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依法停止供电。同时,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的相关政策规定。密切关注落后产能转移趋向,坚决制止落后装备设施外流,坚决防止以招商引资、产业转移等形式新增落后生产能力。
  通知要求,促进服务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大力鼓励在信息技术、工程及科学仪器、生物工程、新能源与节能技术、环境保护新技术等领域大力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高技术产业加快发展。
  此外,在冶金、有色、石化、化工、电力、煤炭、建材、轻工等重点行业中,鼓励使用“零排放”技术、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等循环经济的减量化技术、再利用技术和再循环技术,推动企业内循环经济发展。
  据了解,在一些规模经济要求较高的资源型产业,中小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工艺水平落后,比如,在安全和技术要求较高的采矿业,中小企业占采矿企业的96%;在建材行业,落后工艺80%以上集中在中小企业。服务业中小企业节能减排任务也十分艰巨,比如洗车行业用水浪费、超标排放现象较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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