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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5 记者:齐中熙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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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2月4日电
对于近段时间以来出现的一些用人单位违反和规避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中华全国总工会纪检组长、书记处书记张鸣起表示,各级工会要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使大家全面准确地理解法律,保障职工权益。 张鸣起4日在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北京市总工会举办的“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法律咨询会上表示,近段时间以来,一些用人单位采取要求职工辞职、重签劳动合同或转为劳务合同等形式,违反和规避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这些做法侵害了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很坏影响。 “出现这些问题,有些是少数人为了谋取自身利益,对法律进行曲解和规避,更多的还是对法律存在误读误解,因此,加大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使大家全面准确地理解法律至关重要。”张鸣起说。 他表示,只有社会各方共同携手、一起努力,为《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营造氛围、创造条件,才能把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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