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诉讼能否拯救四万株三峡珍稀植物?
    2007-12-05    本报记者:王晓磊 王金涛    来源:经济参考报

  坐落在重庆市万州区的三峡珍稀植物园,共抢救三峡库区淹没带珍稀植物319种、48031株,可谓是三峡地区珍稀植物的“避难所”。然而,由于长期体制不顺,植物园一直找不到主管部门,极度缺乏管理资金,陷入经营危机。
  今年8月,植物园创建者向秀发将重庆市林业局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其行政不作为,导致了3200株珍稀植物的死亡。目前重庆市渝北区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此案。
  被称为“植物狂人”的向秀发为此受到了种种议论,他说自己出于无奈才斗胆告林业局,但有人却认为他是“哭错了坟头”。那么,这场诉讼到底能否拯救植物园四万多株珍稀植物的命运?目前还是一个未知数。

  这是重庆三峡珍稀植物园去年旱死的国家一级珍稀濒危保护植物桫椤。本报记者 王金涛 摄

三峡珍稀植物园陷入危机

  三峡珍稀植物园位于重庆市万州区五桥机场旁,由从事水产养殖致富的重庆万州人向秀发在1999年决定创建,重庆市计委于2002年批复同意实施。植物园共抢救三峡库区珍稀植物四万多株。然而五年多来,三峡珍稀植物园始终找不到主管部门,出现经营困难,珍稀植物大片死亡,园子也因为缺乏资金而被迫关闭。
  根据重庆市计委当初的批复,三峡珍稀植物园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056万元,其中业主自筹2056万元。但2002年至今,除313万元抢救濒危植物专项经费外,园子仅靠向秀发个人的280万元维持。目前他已经负债30余万元,无力支付员工工资,15名员工全部弃园而去。
  记者在现场看见,植物园交通条件恶劣,原计划修建的连接植物园和万州区五桥机场的3.8公里公路因为缺乏资金而没有建成,仅有一条杂草丛生的崎岖山路通往园内。园内散乱种植着崖柏、荷叶铁线蕨、疏花水柏枝、桫椤、豆兰、紫薇等珍稀植物,有的就直接重叠堆放在一起无法管理。
  2006年重庆遭遇大旱,植物园里大片桫椤、野生枸杞等珍稀植物和古木名树死亡。“真是造孽啊!这可是植物里的活化石,现在眼睁睁地看着它死掉!”向秀发指着枯死的桫椤表示,遭遇旱灾时他曾向重庆市林业局打过几十份报告,哪怕能给一台水泵也不至于旱死这么多。据万州区林业局统计,死亡的珍稀植物共有3200株。
  植物园陷入危机的根本原因是体制不顺。据了解,当初重庆市计委批复立项时并没有明确主管单位。在万州区林业局呈报给区政府的一份报告中称,国家林业局2003年253号文批复同意,由重庆市林业局在万州区建设三峡濒危植物保护基地(三峡珍稀植物园),但一直未明确植物园的机构性质和管理体制。
  2005年,中科院院士洪德元等六名植物学家呼吁支持三峡珍稀植物园建设,引起中央高度重视。重庆市政府在万州召开了有关植物园的专题会议,最后形成的报告中要求由重庆市林业局牵头,组织专家编制植物园建设总体规划,但结果不了了之。
  今年8月,困境中的向秀发向重庆市渝北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诉重庆市林业局行政不作为。法院于11月6日开庭审理此案。

  三峡珍稀植物园创建者向秀发在去年旱死的一片野生枸杞树前痛心不已。这个植物园自2002年建设以来,就因体制不顺、无主管部门而缺乏资金来源。今年6月,已负债30万元的向秀发无力支撑,被迫关闭植物园,园内珍稀植物面临各种灾害威胁。本报记者 王金涛 摄

谁该对三峡珍稀植物园负责?

  在法庭上,向秀发因为情绪激动,以至被审判员提醒“注意你动作的幅度”。
  向秀发认为,重庆市林业局是三峡珍稀植物园的主管单位,由于其未履行保护珍稀植物的职责,直接导致3200株珍稀植物死亡。他要求判决重庆市林业局行政不作为,并赔偿旱死的珍稀植物。重庆市林业局则态度坚决,认为自己并不是三峡珍稀植物园的主管单位,对珍稀植物的死亡不应负责。
  重庆市林业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米仁忠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 “所保护的野生植物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长……的濒危、稀有植物。”
  米仁忠认为,三峡珍稀植物园内的植物既然经过了人工移植和培育,就不属于“野生植物”,也不是“原生地天然生长”,所以林业局没有保护责任,不构成行政不作为。
  向秀发的代理律师则表示,该条例同时规定,除野生植物外,“药用野生植物和城市园林、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的野生植物的保护,同时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因此三峡珍稀植物园内的植物也应该属于被保护之列。
  对于重庆市林业局是否就是三峡珍稀植物园的主管单位,双方在法庭上进行了激烈辩论。原告律师出示了一份重庆市政府办公厅的《关于重庆三峡珍稀植物园有关情况的报告》复印件,其中提出了由重庆市林业局牵头,组织专家编制三峡珍稀植物园总体规划,做好进园道路、园内路网、温室大棚等设施的实施规划,但这些均没有实施。向秀发质问:“让你牵头你却不负责,你牵的是什么头?”
  重庆市林业局则反复强调,按照属地管理惯例,三峡珍稀植物园的主管单位应该是万州区林业局,而重庆市林业局只是“牵头单位”,并非就是“主管单位”。米仁忠还表示,植物园实际上是向秀发个人的经营行为,目的是个人获利。因经营管理不善而导致的珍稀植物死亡,都应该由经营者承担责任,和重庆市林业局无关。
  “否则每个人都可以用公益事业的名义建一个园子,然后向我们申请经费,管理不善了又找我们赔偿,哪有这个道理?”
  重庆市林业局还表示,己方其实在三峡珍稀植物园的建设过程中曾做了许多工作,包括支持立项、申请相关资金等。
  原告律师则称:“被告所说的‘工作’都集中在珍稀植物的抢救、迁移阶段;珍稀植物入园后的几年来,被告的所有工作就是发空头公文,做毫无意义的‘调研’,坐视珍稀植物旱死,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工作。这是表面的作为,实质的不作为。”

剩下四万株珍稀植物何去何从?

  目前,三峡珍稀植物园除枯死的3200株植物外,还有四万余株珍稀植物,它们的命运成为社会各界关心的话题。向秀发认为应由重庆市林业局管理,重庆市林业局则态度坚决,认为这是向秀发的个人经营行为,就应由其个人处置,林业局仅负有监督责任。
  三峡地区被称作古老植物避难所和植物区系交汇地,是世界公认的物种起源地之一。就在前不久,三峡库区最后一个淹没县重庆开县已实施清库爆破,库区不久将实施175米蓄水,三峡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受到世界瞩目。据中科院院士洪德元、工程院院士金鉴明等专家介绍,当三峡工程蓄水后,库区受淹没影响的珍稀濒危植物将多达290余种,其中50多种为三峡地区所特有。如果不尽快实施保护,这些珍稀植物就将永沉水底,那将是人类的重大损失。如何抢救这些濒危的“宝贝”,将生态环境的代价降到最低,是我国面临的一项重任。
  在这样的背景下,三峡珍稀植物园承担着落实国家保护库区生态环境安全政策的任务,本应该是个“金娃娃”才对,而现在却落到没人管的境地,多少让人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专家呼吁,应早日理顺三峡珍稀植物园的管理体制。万州区林业局在给区政府的书面报告中建议,应尽快明确植物园的机构性质和管理体制,可以由市级直管,重庆市政府指定直属管理主管部门及机构规格、管理权限、人员编制和经费渠道;也可以委托管理,由重庆市政府委托万州区政府管理,市政府落实经费,区政府定编定员。
  据了解,目前已有不少人愿意出高价向向秀发购买珍稀植物,但向秀发没有这样做。他表示这是法律不允许的,而且也不是自己创建植物园的目的。他说自己现在最关心的是把剩下的四万多株珍稀植物保护好,不要再重蹈覆辙。
  “国家花了大笔资金,把这些珍稀植物抢救下来,但重庆市林业局居然说就此不管了。”向秀发问道,“难道就要眼睁睁看着它们死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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