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鼓励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2007-11-30    记者:程子龙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哈尔滨电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日前出台文件,鼓励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将逐步放宽农民工到城里落户条件。
  哈尔滨市日前出台了《切实解决农民工问题实施意见》,该文件规定,有条件的城镇单位聘用农民工,用人单位和个人可缴存住房公积金,用于农民工购买和租赁自住住房。要把长期在城镇就业与生活的农民工居住问题纳入城镇住宅建设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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