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少春:国家财政将安排235亿元支持节能减排
    2007-11-27    本报记者:陈圣莉    来源:经济参考报

  “今年中央财政将安排235亿元用于支持节能减排。”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在26日召开的全国财政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表示,其中十大节能重点工程奖励资金70亿元、中西部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65亿元、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转移支付20亿元、统计、监测等基础工作30亿元、“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50亿元。

节能减排形势严峻

  张少春表示,节能减排工作一直是本届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又是节能减排政策组合出台的起步年和关键年。但是,从某些方面来看,当前全国节能减排形势还是比较严峻的。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在过去五年中,经济的快速增长和重工业进程加快导致我国能源消费增长过快,能源消费弹性系数由0.5快速上升并超过1。2006年,全国没有实现年初确定的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目标,今年1至9月份,虽然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二氧化硫减少1.81%,COD减少0.28%,但预计完成全年目标仍很艰巨,这就加大了“十一五”后三年节能减排工作的难度。特别是1至9月份,重工业增加值增长19.6%,增速比轻工业快3.5个百分点。钢铁、有色、电力、石油石化、建材、化工等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增长19.6%,增幅同比加快2.7个百分点。

机制建设是核心

  “在现阶段,财政加大节能减排资金投入、加大政策支持是必要的。”张少春说,“但是节能减排是一项基本国策,是一项长期任务,我们要更加注重长效机制建设,要在体制和机制上狠下功夫,这是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核心和重点。”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王保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中央财政拿钱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建立一个有效的节能减排机制,包括资金的运作机制。具体包括以下四点:一是建立财政“以奖代补”新机制,逐步改变过去企业层层报项目、政府批项目的传统做法,采取财政奖励资金与节能减排量挂钩的办法,多节能减排多奖励,达不到目标的要处罚;二是逐步形成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税收制度,其中包括所得税优惠、改革资源税、研究开征环境税等措施;三是建立城市污水处理和排污收费机制,改变长期以来企业排污成本与治污成本倒挂的局面;四是探索建立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如碳交易制度、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等,达不到政府规定节能减排量的企业要向有节能减排量的企业购买,交易价格由市场决定。

一个中心 八大任务

  据张少春介绍,目前财政支持节能减排的政策体系框架可归纳为“一个中心、八大任务”。一个中心就是以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为中心。
  八大任务是:一、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包括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行“以奖代补”新机制,对建筑节能,对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二、支持中西部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三、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四、支持建立节能报告、审计和能效标准、标识制度;五、支持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2007年,财政部已下拨13.38亿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加上国家发改委安排的基建投资,共计20亿元。近期中央财政还将下拨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运行费用补助等相关资金;六、支持“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七、探索建立节能减排市场化运作机制,包括建立有效的污水处理和排污收费机制,探索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探索建立跨流域、跨地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八、创造良好的节能减排政策环境,包括抓紧研究出台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积极稳妥推进能源类产品价格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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